臺南法院 114東114219

臺南市下營區營前段238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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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2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23 ~ 2026/10/22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8
保證金:
1.2
總坪數:
1.3
坪單價:
4.4萬/坪
持分地坪:
1.3 坪
總現值:
5.4 萬
拍後增值:
-0.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南市 下營區 營前段 238地號,面積 13.9 m2,持分 1/8,2.6 萬
(住宅區 )
2.
臺南市 下營區 營前段 254地號,面積 21.1 m2,持分 1/8,3.2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6/6/9,總底價 9萬,保證金 1.8萬,坪單價 6.8萬/坪,流標
2拍,2026/6/30,總底價 7.2萬,保證金 1.5萬,坪單價 5.4萬/坪,流標
3拍,2026/7/21,總底價 5.8萬,保證金 1.2萬,坪單價 4.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編號
2.
2土地為道路旁空地。另鑑價報告稱:編號
3.
2土地為位於道路旁枝長條畸零地。本件拍賣土地之應有部份,共有人間有 無分管契約不明。惟實際使用情形,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4.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就各該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之人須就其有優先權之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 筆為之,且應按本拍賣同一條件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同一標之一部分行 使,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剩餘之土地不得拒絕購 買或承受。
5.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 保請求權,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六、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 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6.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 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7.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 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2)
1.
臺南市 下營區 營前段 238地號
13.9 m2 × (1/8) × 10,900 元 - 2.6 萬元
= -0.7萬元
2.
臺南市 下營區 營前段 254地號
21.1 m2 × (1/8) × 13,405 元 - 3.2 萬元
= 0.3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25
1拍 點交
7.7 坪 / 69.5 萬
2026/8/18
1拍 不點交
41.8 坪 / 95 萬
2026/8/5
1拍 不點交
77.7 坪 / 150 萬
2026/7/29
1拍 不點交
104.4 坪 / 524 萬
2026/8/4
2拍 不點交
3.4 坪 / 31.7 萬
2026/8/25
3拍 不點交
0.3 坪 / 16.7 萬
2026/8/11
特拍 不點交
25 坪 / 57.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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