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3.
114年6月16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286地號土地位於門牌號碼:台 北市北投區復興路三段532號建物東北方約480公尺處之雜木林,目視所及無建 物或地上物坐落。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7.
優先承買權: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拍定人非共有人,應先通知共有人 行使優先承買權。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8.
無抵押權登記。六、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 準。土地使用分區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投 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