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據地政人員指界測量稱,建物之一樓部分增建、二樓倉庫增建,建物目前為邦尼熊飲料店營業 中,建物內有擺設營業器具、傢具與設備。據在場之債務人稱,建物為其經營飲料店,由債務 人占有使用無出租出借情形。尚無顯著資料顯示拍賣建物有發生非自然死亡事故、輻射污染、 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或火災受損情事,應買人如有其他欲明瞭之情事,請自行查證。 拍賣建物若由債務人及其家屬占有使用無出租出借情形所述屬實,拍定後得點交,但如有其他 依法不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
6.
他項權利: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六、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