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5吉22196乙

臺南市白河區仙草段785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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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8/11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95.9
保證金:
39.2
總坪數:
76.3
坪單價:
2.6萬/坪
持分地坪:
76.3 坪
總現值:
204.4 萬
拍後增值:
8.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白河區 仙草段 785地號,面積 504.8 m2,持分 1/2,195.9 萬
拍賣紀錄 (2)
1拍,2026/6/2,總底價 306萬,保證金 61.2萬,坪單價 4萬/坪,流標
2拍,2026/7/7,總底價 244.8萬,保證金 49萬,坪單價 3.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系爭土地上有無門牌未保存登記建物平房坐落,另 土地一部分為私設道路及雜樹,建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 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 標人分別出價。本件不動產分甲、乙、丙3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 場指定開標順序,如未到場,則由本院指定,如一宗或數宗不動產拍賣所 得價金於足以清償債權總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部分即不予拍 定。
3.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4.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就土地有優先承買權。 六、拍賣土地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或基地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就建物坐落基地有優先承買權。
5.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
6.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 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白河區 仙草段 785地號
504.8 m2 × (1/2) × 8,100 元 - 195.9 萬元
= 8.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18
1拍 不點交
726.2 坪 / 770 萬
2026/8/11
3拍 不點交
24.1 坪 / 62.1 萬
2026/8/11
3拍 不點交
8.3 坪 / 21.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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