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標的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247地號土地上有一門牌號碼為南 澳鄉中正路10巷17號房屋,部分為空地,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且 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於拍定後不點交;本件土地上之建物若於拍定時 為債務人所有,得標土地之人恐成立法定地上權,請投標人注意。
3.
本標之投標人應具有原住民身分始得應買,投標人於投標時應於投標單內 併附原住民資格文件。六、本標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4.
本標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之規定 者,有優先承買權。
5.
本標之247地號土地編定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惟是否得興建房屋或有 無經套繪管制不明,仍應依建築法等相關規定,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