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4乙34273

彰化縣北斗鎮光復段1693-3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5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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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21 ~ 2026/10/2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18.4
保證金:
103.7
總坪數:
53.8
坪單價:
9.6萬/坪
持分地坪:
53.8 坪
總現值:
405 萬
拍後增值:
-113.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北斗鎮 光復段 1693-3地號,面積 178 m2,持分 1/1,518.4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6/6/3,總底價 810萬,保證金 162萬,坪單價 15萬/坪,流標
2拍,2026/6/24,總底價 648萬,保證金 129.6萬,坪單價 12萬/坪,流標
3拍,2026/7/15,總底價 518.4萬,保證金 103.7萬,坪單價 9.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出及鑑價報告記載,拍賣之土地未臨路, 該土地部分有建物坐落。債權人稱前開建物何人所有及使用不明。因債務人未 實際占用,本件拍定後不點交,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
2.
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為北斗都市計畫商業區,有關土地位置、地號或都市 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
3.
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六、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除債務人外),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 6之2規定者,並提出相關足資證明租賃關係等資料到院,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 優先承買權(僅單純建物所有權人則無優先承買權)。
4.
依彰化縣北斗地政事務所函記載,拍賣之土地登記面積為178平方公尺,地 籍圖面積為175.62平方公尺,超出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43條規定容許增減範 圍。此部分請應買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北斗鎮 光復段 1693-3地號
178 m2 × (1/1) × 22,750 元 - 518.4 萬元
= -113.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12
1拍 不點交
12.4 坪 / 180 萬
2026/8/12
3拍 不點交
0.6 坪 / 5.9 萬
2026/8/11
1拍 不點交
30.1 坪 / 180 萬
2026/7/29 ~ 2026/10/28
應買 不點交
21.2 坪 / 64 萬
2026/8/5
3拍 不點交
24.6 坪 / 158.1 萬
2026/8/13
3拍 不點交
72 坪 / 69.1 萬
2026/8/6
3拍 點交
96 坪 / 576 萬
2026/8/5
特拍 不點交
8.1 坪 / 12.8 萬
2026/8/19
特拍 不點交
519.7 坪 / 46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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