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4竹127647

桃園市平鎮區文化街48巷20號3樓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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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8/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8/7 ~ 2026/11/06
案件種類:
大樓
總底價:
648
保證金:
129.6
總坪數:
27.8
坪單價:
23.3萬/坪
持分地坪:
8.6 坪
公告建坪:
27.8 坪
總現值:
138.6 萬
拍後增值:
-282.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25.8 坪
附建坪:
2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6層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平鎮區 復旦段 176地號,面積 2,210.1 m2,持分 1285/100000,421.2 萬
(住宅區 )
建物 (1)
1.
桃園市平鎮區文化街48巷20號3樓,建號 1395,持分 1/1,226.8 萬
三層:48.08四層:37.28合計:85.36 陽台3.50,花台3.20 (6層樓房鋼筋混凝土造、住家用)
拍賣紀錄 (3)
1拍,2026/6/3,總底價 800萬,保證金 160萬,坪單價 28.7萬/坪,流標
2拍,2026/7/1,總底價 720萬,保證金 144萬,坪單價 25.9萬/坪,流標
3拍,2026/7/29,總底價 648萬,保證金 129.6萬,坪單價 23.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本件建物部分現場執行時,地政人員稱系爭1395建號建物無增建,到場債務人稱建物現除由其居住使用外, 其中一間房間分租予第三人呂0明(依債權人提交之租賃契約載,租賃期間自民國113年6月25日起至116年6月24日 止,每月租金為新台幣8,000元),債權人並稱該建物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另依債權人陳報室內照片所 示,屋內擺設甚多日常生活用品,該屋內之動產非在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拍定後應返還予動產所有權人,如無 人接受返還時,應將動產暫付拍定人保管,以為後續之遺留物處理程序,請應買人自行注意。。
2.
本件拍定後不點交。
3.
上開不動產2宗,徵求應買。
4.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6,48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如有多數人表示願意應買者,以應買意思表示最先到達本院者為優先,如不能分出時間先後者,則以抽籤決定其得買受之人。
5.
本件標的物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均塗銷。
6.
本件執行標的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 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 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縱經本院以通常方 式予以調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自行查明注意,於「應買前」或「投標前」應自行向鄰里 機關查訪探詢,於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後再行投標或應買。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六、拍賣之不動產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 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7.
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費或管理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 相關單位洽商解決,不得以此為由事後向本院提出爭執或聲明異議。
8.
刊登於新聞紙或網路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 內容為準。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平鎮區 復旦段 176地號
2,210.1 m2 × (1285/100000) × 48,800 元 - 421.2 萬元
= -282.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9/3
1拍 不點交
2.8 坪 / 57.6 萬
2026/8/12
1拍 不點交
8.8 坪 / 124 萬
2026/8/11 ~ 2026/11/10
應買 不點交
4.9 坪 / 85.9 萬
2026/8/11 ~ 2026/11/10
應買 不點交
265 坪 / 258.3 萬
2026/8/12
特拍 不點交
112.6 坪 / 404.1 萬
2026/8/26
1拍 不點交
24.2 坪 / 466 萬
2026/8/20
2拍 點交
24.1 坪 / 368 萬
2026/8/20
2拍 點交
33.7 坪 / 664 萬
2026/8/13
3拍 不點交
11.1 坪 / 70.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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