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4水146022

桃園市平鎮區育達路158巷1弄11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61.3
  • 27 點閱
  • 0 列管
  • 2026/9/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0/1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店面
總底價:
161.3
保證金:
32.3
總坪數:
6
坪單價:
27萬/坪
持分地坪:
3.1 坪
公告建坪:
6 坪
總現值:
55.4 萬
拍後增值:
-85.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6 坪
其他內容:
2層
徐亦樑
徐亦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優室法拍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平鎮區 廣北段 1269地號,面積 104 m2,持分 1/10,141.3 萬
(住宅區 )
建物 (1)
1.
桃園市平鎮區育達路158巷1弄11號,建號 2101,持分 1/10,20 萬
1樓層:94.982樓層:94.98騎樓:7.63合計:197.59 (2層樓房)
法院筆錄 (6)
2.
現住人為債務人之弟,現住人表示建物未辦保存登記,且無地震、火災及颱風受損;亦無
6.
本件執行標的建物2101建號係未辦所有權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就此部分增建物無法逕持 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風險。本件以建物之現況進行拍 賣,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看建物之狀況,又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 金,請應買人自行注意。
7.
本件係拍賣標的物之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 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對前開標的物行使優先承買權,原拍定人對其 他標的物不得拒絕應買,另共有人不得僅對數筆有優先購買權之不動產中部分行使優先承買 權。其如有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之優先承買權,經建物所有權人主 張優先承買權,該優先承買之效力優先於共有人優先承買權,又如拍定人對建物所有權人之優 先承買權存有爭執,應由拍定人提起確認優先承買權不存在訴訟。 六、本件土地依桃園市政府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載,為中壢平鎮都市計畫(民國61 年2月26日)之住宅區,惟上開證明書僅供參考,實際情形仍應依現地指定建築線為準,請應買 人自行注意。
8.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 應買人或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另有無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請應買人或投標人於 「應買前」或「投標前」應逕向自行鄰里機關查訪探詢,於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後再行投標或應 買。
9.
刊登於新聞紙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欄張貼 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投標人應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如委任他人代為投標、應提出委任狀 與受任人之身分證、印章;投標人為外國人者,應檢具相關文件,依土地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規 定,向土地或建物所在地市縣政府申請核准得購買該不動產之資格證明,於投標時一併提出。
10.
本件查封物合併拍賣,應分別列價,總價並應達到底價,以總價最高者為得標。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平鎮區 廣北段 1269地號
104 m2 × (1/10) × 53,300 元 - 141.3 萬元
= -85.9萬元
鄰近待拍
2026/9/22
1拍 不點交
79.4 坪 / 900 萬
2026/9/17
1拍 點交
36 坪 / 1,750 萬
2026/9/16
特拍 不點交
4.9 坪 / 77.5 萬
2026/9/17
2拍 不點交
4.7 坪 / 172.8 萬
2026/10/1
3拍 不點交
3.3 坪 / 51.2 萬
2026/9/16
2拍 點交
74.1 坪 / 801.6 萬
2026/9/23
2拍 不點交
24.2 坪 / 372.8 萬
2026/9/17
3拍 點交
24.1 坪 / 294.4 萬
2026/9/17
3拍 點交
33.7 坪 / 531.3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桃園市平鎮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