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5吉28322

臺南市南區明興段37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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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8/11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7.7
保證金:
17.6
總坪數:
44.2
坪單價:
2萬/坪
持分地坪:
44.2 坪
總現值:
137.4 萬
拍後增值:
49.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農業區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南區 明興段 37地號,面積 438.7 m2,持分 1/3,87.7 萬
(農業區 )
拍賣紀錄 (2)
1拍,2026/6/2,總底價 137萬,保證金 27.4萬,坪單價 3.1萬/坪,流標
2拍,2026/7/7,總底價 109.6萬,保證金 22萬,坪單價 2.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無對外聯絡道路,其上為雜草雜樹,應 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不點交。
2.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就土地有優先承買權。
3.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 六、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 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4.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 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南區 明興段 37地號
438.7 m2 × (1/3) × 9,400 元 - 87.7 萬元
= 49.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19
2拍 不點交
4.3 坪 / 44 萬
2026/8/5
3拍 點交
39.5 坪 / 832 萬
2026/8/19
3拍 不點交
36 坪 / 64 萬
2026/9/15
1拍 不點交
29.2 坪 / 356 萬
2026/8/12
1拍 部分點交
26.4 坪 / 511 萬
2026/8/12
1拍 不點交
94.7 坪 / 1,293 萬
2026/8/11
3拍 點交
99.5 坪 / 1,443.2 萬
2026/8/18
3拍 不點交
20 坪 / 92.2 萬
2026/8/11
3拍 不點交
13.1 坪 / 173.3 萬
2026/8/25
3拍 部分點交
103.7 坪 / 3,223.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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