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法院 114妙202276二

新北市坪林區大粗坑段虎寮潭小段85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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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8/12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95.2
保證金:
40
總坪數:
1,248.8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1,248.8 坪
總現值:
165.1 萬
拍後增值:
-30.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保安保護區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新北市 坪林區 大粗坑段虎寮潭小段 85地號,面積 60,974 m2,持分 1/15,192 萬
(保安保護區 )
2.
新北市 坪林區 大粗坑段虎寮潭小段 86地號,面積 951 m2,持分 1/15,3.2 萬
(保安保護區 )
拍賣紀錄 (1)
1拍,2026/6/17,總底價 243萬,保證金 49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2)
1.
85地號據地政人員指界稱,上有新北市坪林區虎寮潭15號建物(下同)及其 東北方約十公尺之鐵皮屋及公廁占用,16號建物部分占用,16之1號建物及其東 方15公尺無門牌建物占用,另有道路及雜木林;86地號係位於新北市坪林區虎 寮潭15號建物南方約380公尺處無路可達之雜木林。土地使用分區皆為保安保護 區。上開建物及地上物均不在拍賣範圍,基地與建物間之法律關係請拍定人自 行解決,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2.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 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 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需 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 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 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買。
土地增值 (2)
1.
新北市 坪林區 大粗坑段虎寮潭小段 85地號
60,974 m2 × (1/15) × 400 元 - 192 萬元
= -29.4萬元
2.
新北市 坪林區 大粗坑段虎寮潭小段 86地號
951 m2 × (1/15) × 400 元 - 3.2 萬元
= -0.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24
1拍 不點交
1,034.3 坪 / 274.2 萬
2026/8/24
1拍 不點交
295.5 坪 / 91 萬
2026/8/24
1拍 不點交
165.7 坪 / 54.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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