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法院 114妙202276二

新北市坪林區大粗坑段虎寮潭小段85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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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5/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17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43
保證金:
49
總坪數:
1,248.8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1,248.8 坪
總現值:
165.1 萬
拍後增值:
-77.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保安保護區
張城嘉
張城嘉
法拍專員
經紀業:優室法拍屋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新北市 坪林區 大粗坑段虎寮潭小段 85地號,面積 60,974 m2,持分 1/15,239 萬
(保安保護區 )
2.
新北市 坪林區 大粗坑段虎寮潭小段 86地號,面積 951 m2,持分 1/15,4 萬
(保安保護區 )
法院筆錄 (2)
1.
85地號據地政人員指界稱,上有新北市坪林區虎寮潭15號建物(下同)及其 東北方約十公尺之鐵皮屋及公廁占用,16號建物部分占用,16之1號建物及其東 方15公尺無門牌建物占用,另有道路及雜木林;86地號係位於新北市坪林區虎 寮潭15號建物南方約380公尺處無路可達之雜木林。土地使用分區皆為保安保護 區。上開建物及地上物均不在拍賣範圍,基地與建物間之法律關係請拍定人自 行解決,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2.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 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 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需 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 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 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買。
土地增值 (2)
1.
新北市 坪林區 大粗坑段虎寮潭小段 85地號
60,974 m2 × (1/15) × 400 元 - 239 萬元
= -76.4萬元
2.
新北市 坪林區 大粗坑段虎寮潭小段 86地號
951 m2 × (1/15) × 400 元 - 4 萬元
= -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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