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之451建號坐落於885地號土地上,為6層商業大樓中之第5層,於本院執行人員至現場 勘察時係作辦公室使用,門口掛有「冠毅人力開發有限公司」之招牌。查無債務人占有使用之 情形,亦未據兩造當事人陳報,故本件拍賣之不動產於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 後不點交。
7.
本件拍賣之451建號建物係集居式住宅,885地號土地屬該住宅社區之基地、公共設施,故8 85地號土地之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拍賣建物,尚無顯著資料顯示有發生非自然死亡事故、輻射污染、海砂屋、地震受 創、漏水或火災受損等情事。又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規定,拍賣物買受人無物之瑕 疵擔保請求權,故應買人如有其他欲明瞭之情事,請自行查證,不得於拍定後據此請求撤銷拍 定。
8.
是否欠繳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工程受益費不明,拍定人於繳清後始得辦理所有權移轉 登記。實際欠繳數額,以主管機關核算之數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