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之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7.
本件拍賣之不動產,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 先承買權。 六、暫編4984號(暫編4973號)房屋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 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須承擔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
8.
本件房屋一樓前雨棚後廚房有鋼架鐵皮增建,二樓陽台與後主建物增建(鋼架鐵皮)。屋內 有壁癌。債務人母親表示:該房屋,目前由其跟孫子居住使用。
9.
本標土地為農地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其A.出租耕地之承租人。B.共有土地現耕之 他共有人。C.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有優先承買權。請應買人特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