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4辛51770一

雲林縣口湖鄉下湖口段350地號

1拍 部分點交 待拍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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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5/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18 週四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86
保證金:
37.2
總坪數:
907.5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907.5 坪
總現值:
144 萬
拍後增值:
-4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口湖鄉 下湖口段 350地號,面積 3,000 m2,持分 1/1,186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4)
2.
據地政人員指界及鑑價報告記載,拍賣之土地現為雜草、雜樹林空地。據債權 人稱,拍賣之土地由債務人占有使用,無出租出借等情。惟土地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若土地確係由債務人占有使用,無出租出借等情且 亦未有其他權利人主張占有使用權利,拍定後得依現況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 不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
6.
優先承買權:一 拍賣之土地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 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下:〈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2〉共有土地現 耕之他共有人。〈3〉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但僅能對直接相毗鄰之標的主 張優先承買。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定期抽籤決定之,但得標 人為共有土地現耕之共有人或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人時,其餘共有土地現 耕之他共有人、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即無優先承買權。   二耕地承租人(需提出證明文件)有優先承買權(土地法第107條、民法第460 條之
7.
。如就優先承買權之有無或優先承買之範圍有所爭執,均應提起實體訴 訟確認,執行法院並無實體審查權限。 三如有數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將依法律規定認定優先權之順序,如有 爭議,應提起確認訴訟救濟。
8.
他項權利: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六、其他事項:一拍賣標的為耕地,私法人投標應將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未 附於投標書內者,投標無效。 二應買人於投標前仍應自行查明注意拍賣標的現況(如向主管機關查詢拍賣土 地之最新土地使用分區及土地相關使用限制及法令限制、土地是否經套繪管制 等)及占有使用情形是否與拍賣公告相符(如與拍賣公告所載不符,請速告知 本院,俾利後續處理)。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口湖鄉 下湖口段 350地號
3,000 m2 × (1/1) × 480 元 - 186 萬元
= -4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6/18
1拍 部分點交
958.6 坪 / 26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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