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債務人不在場,地政人員指稱:查 封之公館鄉南河段1125地號土地無路可達,經詢問附近鄰人稱查封標的為雜木 林,無其他設施。
4.
115年3月3日現場履勘,債務人不在場,地政人員指稱:查封之1125地號土 地為雜木林,無路可達。
5.
115年3月5日債權人代理人具狀稱:查封之1125地號土地現無路可達,目測 為雜木林,是否有分管契約或其他約定等狀況不明。
6.
115年3月12日債權人代理人具狀稱:查封土地現場無人所在,無法確認是 否有租地建屋或租地耕作及分管契約等相關約定。
7.
依本件鑑價報告內容所載,查封1125地號土地無路可達,僅能輔以空照地 圖判定現況為雜木林,土地未臨接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