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4助人1498甲

苗栗縣公館鄉館興段248-1地號

3拍 點交 待拍
259.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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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0/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1/5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59.2萬
保證金:
51.9萬
總坪數:
26.4坪
坪單價:
9.8萬/坪
持分地坪:
26.4 坪
總現值:
260.4 萬
拍後增值:
1.2 萬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苗栗縣 公館鄉 館興段 248-1地號,面積 133.4 m2,持分 1/3,147.2 萬
2.
苗栗縣 公館鄉 館興段 248-2地號,面積 128.7 m2,持分 1/3,112 萬
拍賣紀錄 (2)
1拍,2026/9/3,總底價 405萬,保證金 81萬,坪單價 15.3萬/坪,流標
2拍,2026/10/1,總底價 324萬,保證金 64.8萬,坪單價 12.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本院於115年1月21日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248-
2.
248-2地號相 鄰,目前為菜園,種直短期時蔬,惟仍應以實測為準。
3.
債權人於115年1月27日具狀陳報:據說是共有人所種植。
4.
本院不負責鑑界及複丈事宜,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查証及確認實際範圍。
5.
本件係拍賣標的物之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 點交。
6.
本件不動產無抵押權設定。
7.
優先承買權: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 共有人,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 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 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共有人及拍定人均 不得異議。 六、分甲、乙、丙標,分別標價,分別拍賣,依序開標,如前順序賣得價金足 以清償執行費、土地增值稅、地價稅、執行債權時,後順序即停止拍賣,縱使 拍定,本院亦得撤銷。
土地增值 (2)
1.
苗栗縣 公館鄉 館興段 248-1地號
133.4 m2 × (1/3) × 29,800 元 - 147.2 萬元
= -14.7萬元
2.
苗栗縣 公館鄉 館興段 248-2地號
128.7 m2 × (1/3) × 29,800 元 - 112 萬元
= 15.9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0/28
3拍 不點交
21.7 坪 / 111.4 萬
2026/11/3
1拍 不點交
78.3 坪 / 290 萬
2026/11/10
2拍 不點交
181.5 坪 / 88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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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472.4 坪 / 224 萬
2026/11/3
2拍 不點交
28.2 坪 / 240 萬
2026/11/5
2拍 點交
11.6 坪 / 75.1 萬
2026/11/5
3拍 點交
19.7 坪 / 179.2 萬
2026/11/5
3拍 點交
14.1 坪 / 44.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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