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5北23846

臺南市安平區漁港段919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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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22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2
保證金:
10.4
總坪數:
3.4
坪單價:
15.2萬/坪
持分地坪:
3.4 坪
總現值:
29.3 萬
拍後增值:
-22.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住宅專用區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安平區 漁港段 919地號,面積 112.9 m2,持分 1/10,52 萬
(特定住宅專用區 )
法院筆錄 (6)
2.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現為雜草、雜樹空地,部分土地鋪設紅 磚、水泥。又據鑑價報告記載,系爭土地部分空地,堆置紅磚塊,部分土地種植芒果樹等語。上開果樹占用權源不明,果樹不在拍賣範圍內,且共有人有無 分管契約未明,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份,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 權。
7.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複 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不得以面積增 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六、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 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8.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9.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 權。
10.
本件網站上之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應自行查證。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安平區 漁港段 919地號
112.9 m2 × (1/10) × 26,000 元 - 52 萬元
= -22.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7/8
1拍 點交
57.6 坪 / 1,050 萬
2026/7/14
1拍 不點交
28.4 坪 / 1,234 萬
2026/6/16
1拍 不點交
16 坪 / 370 萬
2026/6/16
1拍 不點交
4.6 坪 / 220 萬
2026/6/30
3拍 不點交
2.7 坪 / 25.6 萬
2026/7/7
特拍 不點交
3.6 坪 / 138.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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