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5方54289

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829號2樓

1拍 不點交 待拍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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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2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8/4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大樓
總底價:
1,020
保證金:
204
總坪數:
14.5
坪單價:
70.5萬/坪
持分地坪:
2.6 坪
公告建坪:
14.5 坪
總現值:
87.2 萬
拍後增值:
-102.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六種住宅區
主建坪:
12.4 坪
附建坪:
2.1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23層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安平區 金華段 85-2地號,面積 1,714 m2,持分 497/100000,190 萬
(第六種住宅區 )
建物 (1)
1.
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829號2樓,建號 14906,持分 1/1,830 萬
2層:40.99合計:40.99 陽台3.61,雨遮3.21 (集合住宅、鋼筋混凝土構造、23層)
法院筆錄 (11)
2.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為龍騰大廈基地坐落之一;據第三人在場陳稱:系爭建 物由其承租使用,有書面契約,機械停車位編號125。另據鑑價報告所載,系爭建物現為23層大 樓第2層,無增建,有一機械車位位於地下五樓(車位編號
3.
,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 不點交。
7.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8.
拍賣之不動產為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區分所有建物,其基地、公共設施及道路用地之 共有人均無優先承買權。 六、依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共有物應有部分讓與時,受讓人對讓與人就共有物因使用、 管理或其他情形所生之負擔連帶負清償責任。應買人請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前述費用,如 於買受拍賣之不動產後,因前述規定而需負擔債務人所積欠之使用、管理等費用時(如管理 費、停車費…),與本院權責無涉。
9.
本件有無公寓大廈停車位不明,應買人請自行查證。
10.
本件網站上如有現況照片,係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應自行查證。
11.
依鑑價報告記載,並無資訊可認定拍賣之建物為海砂屋、輻射屋,或有地震受創、嚴重漏 水、火災受損及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惟實際現況仍請應買人自 行查證。
12.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 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屋/土地面積短少……等),請求 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13.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 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4.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 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15.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 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 撤銷拍賣。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安平區 金華段 85-2地號
1,714 m2 × (497/100000) × 102,416 元 - 190 萬元
= -102.8萬元
鄰近待拍
2026/7/22
1拍 不點交
3.4 坪 / 52 萬
2026/7/8
1拍 點交
57.6 坪 / 1,05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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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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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7/14
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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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55.3 坪 / 3,367.8 萬
2026/7/7
2拍 不點交
4.6 坪 / 176 萬
2026/7/7
2拍 點交
28.7 坪 / 1,08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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