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5北54290

台南市安平區建平五街184巷8號四樓之11

1拍 點交 停拍 聲請撤回
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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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8/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9/2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大樓
總底價:
571
保證金:
114.2
總坪數:
15
坪單價:
38.1萬/坪
持分地坪:
3.5 坪
公告建坪:
15 坪
總現值:
81.6 萬
拍後增值:
-93.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五種住宅區
主建坪:
13.9 坪
附建坪:
1.1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6層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安平區 金華段 143-12地號,面積 2,179 m2,持分 53/10000,175 萬
(第五種住宅區 )
建物 (1)
1.
台南市安平區建平五街184巷8號四樓之11,建號 5848,持分 1/1,396 萬
四層:45.94合計:45.94 陽台3.55 (住家用、鋼筋混凝土造、層數:6層)
拍賣紀錄 (1)
停拍,2026/8/25,停拍
法院筆錄 (9)
2.
假扣押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建物大門深鎖,未開啟門鎖入內,據警察局查報系爭建物由債 務人及家屬居住使用。本件民國115年5月27日會鑑時,債務人在場稱,系爭建物有夾層增建, 建物係債務人自住,無汽車停車位,然有機車停車位(B2編號
3.
,目前已積一期管理費等語。 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按債務人占有現況點交。
7.
本件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塗銷抵押權。
8.
本件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土地共有人就土地無優先承買權。六、拍賣之建物之地下二樓有機車停車位,惟是否有停車使用權,請投標人自行查證,如有爭 執,應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與本院權責無關。。
9.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複丈結果為準,拍 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 賣。
10.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 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1.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 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12.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
13.
本件網站上之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應自行查證。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安平區 金華段 143-12地號
2,179 m2 × (53/10000) × 70,700 元 - 175 萬元
= -93.4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0/7
特拍 點交
28.7 坪 / 386.4 萬
2026/10/7
1拍 不點交
122.2 坪 / 7,834 萬
2026/10/14
1拍 不點交
1.7 坪 / 110 萬
2026/9/30
特拍 不點交
2.9 坪 / 17.2 萬
2026/9/30
特拍 不點交
5.3 坪 / 36.2 萬
2026/10/7
1拍 點交
49.5 坪 / 1,245 萬
2026/10/13
1拍 不點交
97.1 坪 / 1,800 萬
2026/10/13
1拍 不點交
7 坪 / 177 萬
2026/10/7
2拍 不點交
2 坪 / 98.4 萬
2026/9/23
2拍 不點交
8.4 坪 / 16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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