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4夏3594二

高雄市六龜區龍興段1073地號

2拍 點交 待拍
32
  • 191 點閱
  • 0 列管
  • 2026/8/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0/7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2
保證金:
6.4
總坪數:
8
坪單價:
4萬/坪
持分地坪:
8 坪
總現值:
11.9 萬
拍後增值:
-20.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六龜區 龍興段 1073地號,面積 32.1 m2,持分 1/5,8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2.
高雄市 六龜區 龍興段 1075地號,面積 100.6 m2,持分 1/5,24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6/7/22,總底價 40萬,保證金 8萬,坪單價 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2.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4年2月18日查封時,經會同地政人員指出應查封土 地之位置及範圍,依地政人員指界所示,1073地號現部分空地,部分坐落有二層磚造房屋,無門牌號碼,呈現廢棄閒置之狀態;1075地號部分搭建磚造鐵皮 棚架房屋,非供人居住使用,部分為空地。又據鑑價報告所載,2筆土地使用分 區均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惟實際使用情形及建物坐落權源,投標人應自行 查明。 六、本件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其上之建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拍定後均不 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 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又如共有人主張優 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 力。又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 經法院形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 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等),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 定,請投標人注意。
3.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 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 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六龜區 龍興段 1073地號
32.1 m2 × (1/5) × 4,500 元 - 8 萬元
= -5.1萬元
2.
高雄市 六龜區 龍興段 1075地號
100.6 m2 × (1/5) × 4,500 元 - 24 萬元
= -14.9萬元
鄰近待拍
2026/9/30
2拍 不點交
18.9 坪 / 64 萬
2026/9/30
2拍 不點交
356.2 坪 / 88.8 萬
2026/9/23
2拍 不點交
415.7 坪 / 136 萬
2026/9/30
1拍 不點交
296.5 坪 / 90 萬
2026/10/7
2拍 不點交
678.2 坪 / 156.8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高雄市六龜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