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正16甲

臺南市新市區日潭段897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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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10 ~ 2026/10/09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5
保證金:
0.5
總坪數:
0.3
坪單價:
9.1萬/坪
持分地坪:
0.3 坪
總現值:
1.6 萬
拍後增值:
-0.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新市區 日潭段 897地號,面積 14.6 m2,持分 1/16,2.5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1)
3拍,2026/7/7,總底價 2.5萬,保證金 0.5萬,坪單價 9.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查封時,經地政人員指明土地位置及範圍,該土地現況有圍牆及小部分鐵厝占 用。另據債權人代理人陳報稱,該土地位在新市區潭頂里366之1號鐵皮屋旁。 上開情形應買人請再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2.
係拍賣應有部份,若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3.
本件分3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未到場,則依各標順序依次開標,於拍賣所得價金足以清償債權總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後順序之各標即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六、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 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4.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 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5.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 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新市區 日潭段 897地號
14.6 m2 × (1/16) × 17,600 元 - 2.5 萬元
= -0.9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11
2拍 點交
148.2 坪 / 84.8 萬
2026/8/5
2拍 點交
48.6 坪 / 821.6 萬
2026/8/19
特拍 不點交
51.9 坪 / 409.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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