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5己14418二

屏東縣牡丹鄉東源段1394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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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1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9 週四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8
保證金:
3.6
總坪數:
19.7
坪單價:
0.9萬/坪
持分地坪:
19.7 坪
總現值:
10.4 萬
拍後增值:
-7.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屏東縣 牡丹鄉 東源段 1394地號,面積 520 m2,持分 1/8,18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法院筆錄 (4)
1.
本標別拍賣之土地上有第三人建物(門牌牡丹路88.88-1.88-2號,非本件拍賣範 圍)坐落,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5.
本標別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6.
本標別拍賣之土地均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 條規定:「原住民取得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後,除政府指定之特定用途外,其 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應買人應提出原住民身分之證明文件。六、本標別拍賣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 之一到場應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若優先承買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 須就得主張優先承買之標的一併行使優先承買權,不得僅就部分拍賣之標的行 使之。若共有人對上開標的物行使優先承買權,原拍定人對其餘標的物不得拒 絕應買。
7.
本標別拍賣標的土地上之建物,如建物權利人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民法第 426條之2第1項,則有優先承買權,且優先於前項優先承買權,並須就得主張優 先承買之標的一併行使,優先承買權而經主張後,原拍定人不得拒絕承買其餘 之不動產,請應買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屏東縣 牡丹鄉 東源段 1394地號
520 m2 × (1/8) × 1,600 元 - 18 萬元
= -7.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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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9 坪 / 174.4 萬
2026/7/2
2拍 不點交
698.8 坪 / 28.8 萬
2026/7/2
2拍 點交
57.5 坪 / 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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