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5源7782

臺南市白河區大排竹段2539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1.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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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9/1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9/30 週三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6萬
保證金:
0.4萬
總坪數:
1.1坪
坪單價:
1.5萬/坪
持分地坪:
1.1 坪
總現值:
2 萬
拍後增值:
0.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白河區 大排竹段 2539地號,面積 267 m2,持分 1/75,1.6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5)
1拍,2026/7/22,總底價 3萬,保證金 0.6萬,坪單價 2.8萬/坪,流標
2拍,2026/8/12,總底價 2.4萬,保證金 0.5萬,坪單價 2.2萬/坪,流標
3拍,2026/9/2,總底價 2萬,保證金 0.4萬,坪單價 1.9萬/坪,流標
應買,2026/9/3~2026/12/2,總底價 2萬,保證金 0.4萬,坪單價 1.9萬/坪,停拍
停拍,2026/9/10,停拍
法院筆錄 (5)
1.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上有鐵皮屋,其餘種植蔬菜。占有之法 律關係不明,地上物不在拍賣範圍內,應買人應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2.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3.
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有優先承 買權,惟聲明優先承買權時,應併同提出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證明文 件。 六、土地占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第1項規定,有優先承買權,惟聲明優先 承買權時,應併同提出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證明文件。
4.
係拍賣應有部份,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拍定後不點交。
5.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 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請應買 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白河區 大排竹段 2539地號
267 m2 × (1/75) × 5,600 元 - 1.6 萬元
= 0.4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0/7
1拍 不點交
380.5 坪 / 4,490 萬
2026/10/7
2拍 不點交
14.9 坪 / 44 萬
2026/10/7
2拍 不點交
3.3 坪 / 13.6 萬
2026/10/7
3拍 不點交
55.9 坪 / 1,077.3 萬
2026/9/29
3拍 不點交
75.6 坪 / 38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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