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法院 115八13112

臺中市霧峰區峰谷段1096-2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097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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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9/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9/22 ~ 2026/12/21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097萬
保證金:
329.1萬
總坪數:
428.5坪
坪單價:
2.6萬/坪
持分地坪:
428.5 坪
總現值:
679.9 萬
拍後增值:
-417.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業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中市 霧峰區 峰谷段 1096-2地號,面積 2,470.8 m2,持分 57329/100000,1,097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6/7/14,總底價 1,714萬,保證金 514.2萬,坪單價 4萬/坪,流標
2拍,2026/8/11,總底價 1,371.2萬,保證金 411.4萬,坪單價 3.2萬/坪,流標
3拍,2026/9/22,總底價 1,097萬,保證金 329.1萬,坪單價 2.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他項權利:無。
2.
本件拍賣土地為特定農業區之農牧用地,無三七五租約,依地政人員指界, 本件拍賣土地部分為水泥路、水溝,大部分種植橄欖,據鄰人稱橄欖為第三人林 鐵城所種植,茲因本件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作物 權利歸屬及占有使用情形均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六、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應 係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倘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時,則 由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按權利比例共同承買。
3.
本件拍賣土地之耕作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第1項或民法第460條之1第1項 規定,就該土地有優先承買權。
4.
本件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 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書 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土地增值 (1)
1.
臺中市 霧峰區 峰谷段 1096-2地號
2,470.8 m2 × (57329/100000) × 4,800 元 - 1,097 萬元
= -417.1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0/2
2拍 不點交
3,660.7 坪 / 1,92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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