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5正3918

高雄市美濃吉頂段183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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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2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14 週二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50
保證金:
90
總坪數:
107.6
坪單價:
4.2萬/坪
持分地坪:
107.6 坪
總現值:
92.5 萬
拍後增值:
-357.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美濃 吉頂段 183地號,面積 1,089.6 m2,持分 11119/34050,450 萬
法院筆錄 (7)
2.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5年2月6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83地號土地上部分 為三合院、建物、空地。債權人之代理人稱標的物現由共有人使用。惟實際使 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7.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 權。 六、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 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定後仍得 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8.
本件拍賣土地上有建物,建物占用土地權源不明;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 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及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規定,則就拍賣土地 有優先購買權。如就優先購買權存否有異議,應循實體訴訟解決,請投標人注 意。
9.
本件僅就土地拍賣,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11.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2.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 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美濃 吉頂段 183地號
1,089.6 m2 × (11119/34050) × 2,600 元 - 450 萬元
= -357.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7/7
1拍 不點交
63.5 坪 / 150 萬
2026/7/8
2拍 不點交
326.7 坪 / 272 萬
2026/7/8
2拍 不點交
91.1 坪 / 56 萬
2026/6/30 ~ 2026/9/29
應買 不點交
846.9 坪 / 48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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