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4秋75085乙

彰化縣秀水鄉馬鳴段1323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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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3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23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6
保證金:
15.2
總坪數:
23.8
坪單價:
3.2萬/坪
持分地坪:
23.8 坪
總現值:
36.5 萬
拍後增值:
-39.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梁宗豪
梁宗豪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業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4)
1.
彰化縣 秀水鄉 馬鳴段 1323地號,面積 27 m2,持分 1/7,4 萬
2.
彰化縣 秀水鄉 馬鳴段 1324地號,面積 242 m2,持分 648/6720,23 萬
3.
彰化縣 秀水鄉 馬鳴段 1325地號,面積 420 m2,持分 648/6720,40 萬
4.
彰化縣 秀水鄉 馬鳴段 1328地號,面積 114 m2,持分 648/6720,9 萬
法院筆錄 (11)
2.
據鑑估報告稱
3.
1325及1328地號土地為空地,部分水池道路,且係 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7.
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其屬農業發展條例所規定之 耕地,私法人投標時,應符合該條例所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 試驗研究機構,並取得主管機關許可應買之證明。
8.
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六、土地共有人有依本拍賣條件全部履行之優先承買權,惟拍定人如不同意, 共有人僅得就其全部共有之土地一併行使優先承買權 。又
9.
1324及1325地 號土地屬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所稱之重劃區內耕地,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亦 有優先承權。惟如有多位權利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其優先順序:土地現耕共有 人優先,毗鄰耕地現耕所有權人次之,土地共有人再次之。
10.
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事後提出:
11.
鄉公所出具 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
12.
村里長出具之土地所有權人自任耕作證明 書、
13.
現耕農地照片。
14.
1328地號土地土地登記面積與地籍圖檢算面積存有差數,且超出地 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43條容許誤差之範圍,實際面積應以鑑界為準。
15.
本標與其他標同次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拍賣所得金額足以清償全部債 權利息及其他費用時,其他各標縱達底價,亦不拍定。縱有拍定,亦得撤銷 之。
土地增值 (4)
1.
彰化縣 秀水鄉 馬鳴段 1323地號
27 m2 × (1/7) × 4,100 元 - 4 萬元
= -2.4萬元
2.
彰化縣 秀水鄉 馬鳴段 1324地號
242 m2 × (648/6720) × 4,100 元 - 23 萬元
= -13.4萬元
3.
彰化縣 秀水鄉 馬鳴段 1325地號
420 m2 × (648/6720) × 4,100 元 - 40 萬元
= -23.4萬元
4.
彰化縣 秀水鄉 馬鳴段 1328地號
114 m2 × (648/6720) × 8,000 元 - 9 萬元
= -0.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7/23
1拍 部分點交
65.5 坪 / 906 萬
2026/7/23
1拍 部分點交
110.7 坪 / 430 萬
2026/7/21
3拍 不點交
27.2 坪 / 26.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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