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拍賣房屋、土地權利範圍為全部,未據查報債務人有現實占有部分。經履勘現場檢視內部情 形,拍賣房屋二樓陽台無門窗,
3.
二樓地板均有積水、屋內散落雜物、未有人居住之象,另 本件屋內壁癌嚴重、積水蔓延導致屋內情況(含天花板、牆壁)均顯有大片壁癌,屋內並有多處 鋼筋外露情形,請應買人注意。拍後如無不得點交之情形,拍定後得依現況聲請點交。
7.
拍賣之建物是否為凶宅、海砂屋、輻射屋、嚴重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等特殊情 事,投標人應自行至現場附近詢查,以為投標之參考。
8.
未保存登記建物或增建部分,得標人後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及被拆除之危險。 增建或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面積以實測為準,且債權人、債務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 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六、抵押權拍定後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