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標有部分種植檳榔樹,部分為雜木林。故,拍定後不點交。
3.
本件查封物分甲、乙標分別拍賣,債務人得到場指定拍定之標的物,否則由本院指定按 上開各標順序拍賣,如其中一宗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強制執行之債權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 時,其餘各宗雖達底價,亦不為拍定,縱已拍定亦可撤銷拍定。 六、本標之投標人應具有原住民身分始得應買,投標人於投標時應於投標單內併附原住民資 格文件。
4.
甲、乙標土地相鄰,但未臨路。現場有部分種植檳榔樹,部分為雜木林。
5.
上開農作物耕作者使用土地法律關係不明,其所有權人、耕地承租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 條、第107條、民法第426之
6.
460之1等規定則有優先承買權。該優先權人對其擁有優先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