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269-5地號土地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現為雜木林及竹 林。據債權人代理人稱:無人使用。經通知債務人其未表示意見,實際使 用情形請投標人注意查明。
7.
269-5地號土地據鑑價報告指出,為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 地。
10.
269-5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其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 不點交。
17.
269-5地號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投標人以原住民為限,投 標時應檢附原住民身分證明文件。若不實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 請投標人自行負責。六、269-
19.
269-5地號土地之共有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土地 法第34-1條第4項)。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購買 權;他共有人均主張或多人主張優先購買時,其優先購買之部分按各主張 優先購買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定之。
22.
269-5地號土地為合併拍賣,優先購買權人主張優先購買 時,需以同一條件就本標之所有標的一併購買。如共有人因主張優先購買 致土地與建物異其所有權人時,其法律關係由當事人自理。又如就優先購 買權之存否有爭議時,應以實體判決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