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債務人不在場,地政人員指稱:查封之 苗栗市水源段
6.
1669地號 (原2305-2地號)土地均為雜木林。
7.
115年4月7日現場履勘,債務人不在場,地政人員指稱:查封之苗栗市聯合段166
8.
1669地號土地上均為雜木林,不臨路;水源段
10.
115年4月23日債權人代理人具狀稱:查封土地現況均為雜木林。
12.
1669地號土地現況主要為雜木林,均 面臨約20米高架道路;
13.
497地號土地現況主要為雜木林,整體約8米巷道出入。
14.
本件拍賣土地占有使用情形及有無分管約定均不明,請應買人查明、注意,危險 自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