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4坤147549乙

桃園市新屋區蚵殼港段深圳小段30-17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48.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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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0/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1/19 週四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8.5萬
保證金:
9.7萬
總坪數:
88.6坪
坪單價:
0.5萬/坪
持分地坪:
88.6 坪
總現值:
67.4 萬
拍後增值:
18.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新屋區 蚵殼港段深圳小段 30-17地號,面積 785.2 m2,持分 18657/50000,48.5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6/8/6,總底價 84萬,保證金 16.8萬,坪單價 0.9萬/坪,流標
2拍,2026/9/3,總底價 67.2萬,保證金 13.5萬,坪單價 85萬/坪,流標
3拍,2026/10/1,總底價 53.8萬,保證金 10.8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應買,2026/10/8~2027/1/7,總底價 53.8萬,保證金 10.8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據地政人員現場指界稱,本標拍賣標的係作為道路通行使用。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塗銷。
3.
本件係拍賣標的土地所有權之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 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六、本標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 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依同條例第33條 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應買,但符合同條例第34條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 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上開符合規定之農民團體、農 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應買時,應提出主管機關出具之許可證明文 件,並與投標書一併封存投入標匭,始准應買,否則投標無效,本院得依法撤 銷其拍定。
4.
拍賣土地屬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所稱之重劃區內耕地,其優先購買權之次 序: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2.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3.毗連耕地之現耕所 有權人。
5.
本件拍賣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悉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所載為準,惟 實際使用情形仍請應買人自行前往現場查明。
6.
拍賣土地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位置等應以重測結果為準。如 重測結果致土地面積、位置或土地現況等與拍賣公告有所不符,債權人、債務 人、拍定人、優先承買權人、其他利害關係人等均不得以此為由,請求增減價 金或撤銷拍定。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新屋區 蚵殼港段深圳小段 30-17地號
785.2 m2 × (18657/50000) × 2,300 元 - 48.5 萬元
= 18.9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1/19
1拍 點交
1,656.5 坪 / 2,387 萬
2026/11/19
1拍 點交
1,334 坪 / 1,923 萬
2026/11/4
1拍 點交
23.3 坪 / 437.5 萬
2026/10/28
特拍 不點交
12.6 坪 / 10.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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