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金拍 115中金職雨103

臺中市南屯區台安段137-1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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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29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
保證金:
2.4
總坪數:
3.8
坪單價:
2.1萬/坪
持分地坪:
3.8 坪
總現值:
6.4 萬
拍後增值:
-1.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公園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臺中市 南屯區 台安段 137-1地號,面積 176.5 m2,持分 4/240,2 萬
(公園用地 )
2.
臺中市 南屯區 台安段 137-2地號,面積 516.2 m2,持分 4/240,5 萬
(公園用地 )
3.
臺中市 南屯區 台安段 136-1地號,面積 70.5 m2,持分 4/240,1 萬
(公園用地 )
法院筆錄 (3)
2.
據地政人員所指界,土地均為雜木林,未臨路。本件均係拍賣共有土地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之分管情形及標的之相關實際情況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6.
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為都市計畫公園用地(計畫書中特別使用規定:附三十一:未來公園開闢時,不得破壞現有國防設施及功能之使用),有關土地位置、地號或都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
7.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應係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應就其擁有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倘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時,則由主
土地增值 (3)
1.
臺中市 南屯區 台安段 137-1地號
176.5 m2 × (4/240) × 5,041 元 - 2 萬元
= -0.5萬元
2.
臺中市 南屯區 台安段 137-2地號
516.2 m2 × (4/240) × 5,041 元 - 5 萬元
= -0.7萬元
3.
臺中市 南屯區 台安段 136-1地號
70.5 m2 × (4/240) × 5,041 元 - 1 萬元
= -0.4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5
1拍 點交
1,401.7 坪 / 98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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