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查封筆錄記載:據地政人員指界,255地號土地為名人社區之出入口道路、 社區內道路、守衛室、公共設施(泳池)等;債權人代理人查報稱係名人別墅社 區管理委員會占有,僅就債務人持分土地執行。拍賣土地係供作社區公共設施 及道路使用,債務人未現實占有,拍定後不點交。
3.
拍賣土地上之地上物並未一併估價拍賣,地上物所有人占用土地之法律關 係由拍定人自理,且僅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 有優先承買權。
4.
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
5.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建物占用等占用情形應買人 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買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