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115年4月30日現場查封,地政人員指稱:查封之銅鑼鄉雙峰山段1261地號 土地為坡坎、空地,另有建物坐落。
3.
115年5月27日債權人代理人具狀稱:查封土地上坐落建物(門牌:苗栗縣 銅鑼鄉竹圍55號),據鄰居即債務人大嫂表示,該建物為債務人吳秉原自行居 住使用,並無出租他人,另緊鄰建物旁之鐵皮加蓋部分,並非坐落於執行土地 上。
4.
依本件鑑價報告內容所載,查封土地屬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現況 地上為不明權屬建物坐落,建物後方有駁坎,未臨接道路,須經由他人土地才 能抵達。
5.
本件拍賣不含土地上之建物、地上物等,占有使用情形及土地有無分管約 定均不明,請應買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