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5乾9283

彰化縣福興鄉文昌段1568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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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8/12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20
保證金:
24
總坪數:
96.2
坪單價:
1.2萬/坪
持分地坪:
96.2 坪
總現值:
54.1 萬
拍後增值:
-65.9 萬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福興鄉 文昌段 1568地號,面積 636 m2,持分 1/2,120 萬
法院筆錄 (4)
2.
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出及鑑價報告記載,拍賣之土地有建物坐 落。債權人代理人稱前開建物為共有人所有及使用。因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 債務人未實際占用,本件拍定後不點交,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 人自理。
3.
上開不動產標價拍賣,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6.
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7.
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所規定之耕地,私法人投標時,應符合該條例所規定 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並取得主管機關許可應買之 證明。 六、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 以上願優先承買者,按各主張優先承買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定之。又土地屬農地 重劃條例第5條所稱之重劃區內耕地,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有優先承買權。另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除債務人外),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 之2規定者,並提出相關足資證明租賃關係等資料到院,有優於共有人之優先承 買權(僅單純建物所有權人則無優先承買權)。(優先承買之順序為:1.土地上 之建物所有權人最優先、2.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3.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 權人、4共有土地非現耕之他共有人.)。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福興鄉 文昌段 1568地號
636 m2 × (1/2) × 1,700 元 - 120 萬元
= -65.9萬元
鄰近待拍
2026/7/30
特拍 部分點交
0 坪 / 87 萬
2026/8/20
7拍 不點交
1,088.6 坪 / 2,018.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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