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5育23834

彰化縣大村鄉大庄段472-8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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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8/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9/17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5.6
保證金:
5.1
總坪數:
3.5
坪單價:
7.3萬/坪
持分地坪:
3.5 坪
總現值:
14.8 萬
拍後增值:
-10.8 萬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彰化縣 大村鄉 大庄段 472-8地號,面積 121.7 m2,持分 3/45,16 萬
2.
彰化縣 大村鄉 大庄段 472-9地號,面積 15.7 m2,持分 1/5,8 萬
3.
彰化縣 大村鄉 大庄段 472-10地號,面積 1.5 m2,持分 1/5,1.6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6/8/20,總底價 32萬,保證金 6.4萬,坪單價 9.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據地政人員指稱,編號1土地為茄苳路一段179巷巷道,編號2土地有平房坐落, 部分為空地,編號3土地為空地。據債權人代理人稱本件土地為共有人佔有使 用。本件土地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均不點交。
2.
本件如非共有人拍定,土地共有人得行使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 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惟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 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 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或拍定人如不願意將非共 有標的讓由共有人一併承買時,共有人僅得就共有部分承買,其他標的仍歸拍 定人或承受人買受。
3.
本件之土地使用分區均為大村都市計畫(78.01.
4.
之住宅區,日後有變 更之可能,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 六、如本件土地於本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拍定人將 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投標人投標前應自行查明前開事項 並承受相關風險。
土地增值 (3)
1.
彰化縣 大村鄉 大庄段 472-8地號
121.7 m2 × (3/45) × 12,800 元 - 16 萬元
= -5.6萬元
2.
彰化縣 大村鄉 大庄段 472-9地號
15.7 m2 × (1/5) × 12,800 元 - 8 萬元
= -4萬元
3.
彰化縣 大村鄉 大庄段 472-10地號
1.5 m2 × (1/5) × 12,800 元 - 1.6 萬元
= -1.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9/30
1拍 不點交
29.6 坪 / 90 萬
2026/9/23
特拍 不點交
44.6 坪 / 152.8 萬
2026/9/17
2拍 不點交
350 坪 / 40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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