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金拍 115橋金職申156一

高雄市杉林區杉林段468-8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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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9/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9/18 ~ 2026/12/17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6
保證金:
3.2
總坪數:
137.3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137.3 坪
總現值:
10.9 萬
拍後增值:
-5.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陳俊男
陳俊男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美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左營區明誠二路524號2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杉林區 杉林段 468-8地號,面積 52,298 m2,持分 5/576,16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6/7/1,總底價 25萬,保證金 5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1拍,2026/7/29,總底價 25萬,保證金 5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2拍,2026/8/19,總底價 20萬,保證金 4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3拍,2026/9/9,總底價 16萬,保證金 3.2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如備註。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壹拾陸萬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4.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5.
本標標的土地於民國115年1月21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468─8地號土地上部分為雜草、雜樹,部分為溪底;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六、本標僅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約定分管標的,拍定後不點交;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購權。如上列拍賣標的之不動產,業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執行法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6.
本標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又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所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請投標人及承受人注意。另投標人或承受人身分如係屬於第34條規定之私法人,請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証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後;至投標人或承受人如因資格不符或證件不實或因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
7.
本標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8.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9.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杉林區 杉林段 468-8地號
52,298 m2 × (5/576) × 240 元 - 16 萬元
= -5.1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0/7
1拍 不點交
28.9 坪 / 265.8 萬
2026/10/14
1拍 不點交
18,703.9 坪 / 1,881 萬
2026/9/23
2拍 不點交
39.9 坪 / 308.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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