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土地為空地,看似為私人道路(康安路43巷),旁邊建物有無占用須經鑑界始明。據債權人代理人查報,拍賣之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查無共有人間有分管約定或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道路使用權源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如:法定地上權、推定租賃或其他法律關係)請自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4.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得標人為共有人之一(如係共同投標,需均為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以各共有人權利比例計算。
6.
土地使用分區:236─1地號土地為都市計畫住宅區。使用分區是否變更,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