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5雲金職日138一

雲林縣東勢鄉東南段200-1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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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29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8.7
保證金:
3.8
總坪數:
6.7
坪單價:
2.8萬/坪
持分地坪:
6.7 坪
總現值:
22.7 萬
拍後增值:
4 萬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雲林縣 東勢鄉 東南段 200-1地號,面積 54 m2,持分 1/4,11.5 萬
2.
雲林縣 東勢鄉 東南段 201-1地號,面積 34 m2,持分 1/4,7.2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6/7/1,總底價 23.3萬,保證金 4.7萬,坪單價 3.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200─
2.
201─1地號土地上有鐵皮建物坐落。據債權人代理人查報,拍賣之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共有人間無分管約定,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土地上有未併附拍賣之建物,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如:法定地上權、推定租賃或其他法律關係)請自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3.
優先承買權:
4.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應提出證明文件,始有優先承買權。
5.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得標人為共有人之一(如係共同投標,需均為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應就其擁有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各共有人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共有人優先承購共有不動產時,得標人或承受人對同標其餘標的不得拒絕買受。
6.
他項權利:無。六、其他事項:
7.
土地使用分區:200─
8.
201─1地號土地為都市計畫道路用地,均屬公共設施保留地,計劃取得方式:徵收。使用分區是否變更,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土地增值 (2)
1.
雲林縣 東勢鄉 東南段 200-1地號
54 m2 × (1/4) × 10,300 元 - 11.5 萬元
= 2.4萬元
2.
雲林縣 東勢鄉 東南段 201-1地號
34 m2 × (1/4) × 10,300 元 - 7.2 萬元
= 1.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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