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金拍 115屏金職午88一

屏東縣恆春鎮五里亭段523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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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29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0.5
保證金:
4.1
總坪數:
41.1
坪單價:
0.5萬/坪
持分地坪:
41.1 坪
總現值:
25.8 萬
拍後增值:
5.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郭義德
郭義德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屏東縣 恆春鎮 五里亭段 523地號,面積 407.5 m2,持分 1/3,20.5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1)
2拍,2026/7/1,總底價 25.6萬,保證金 5.2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0)
1.
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約定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拍賣標的523地號其上有種植芒果。
3.
本件僅拍賣土地,其上作物(芒果)不在本件拍賣範圍,且係由何人種植不明,占有使用土地權源亦不明,拍定後需自行解決土地使用關係,請應買人注意。
4.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依土地登記謄本記載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惟本件拍賣土地之實際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洽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等相關機關詢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
5.
本件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應買,但如符合同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上開符合規定之私法人投標時,應提出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並與投標書一併投入標軌,始准應買,否則投標無效,本院得依法撤銷其拍定。六、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就其共有之標的到場應買拍得,則該標的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6.
拍賣土地如有第三人合乎民法第460─1條或土地法第107條所規定之承租人者,該第三人亦有優先承買權,請應買人注意。
7.
本件拍定後需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拍定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應買人注意。
8.
本件由債務人指定開標順序,如債務人未到場者,由司法事務官指定之。另於賣得價金足以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其餘標別即停止拍賣;如已拍定,仍得於分配精算後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9.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10.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1)
1.
屏東縣 恆春鎮 五里亭段 523地號
407.5 m2 × (1/3) × 1,900 元 - 20.5 萬元
= 5.3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19
1拍 不點交
47.2 坪 / 1,153.5 萬
2026/7/29
3拍 不點交
195.7 坪 / 97.3 萬
2026/7/29
3拍 不點交
196.6 坪 / 97.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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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不點交
12.1 坪 / 37.2 萬
2026/8/5
3拍 不點交
16.7 坪 / 51.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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