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金拍 115彰金職平42二

彰化縣竹塘鄉竹塘段2510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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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17 ~ 2026/10/16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2
保證金:
0.6
總坪數:
9.4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9.4 坪
總現值:
4 萬
拍後增值:
0.8 萬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彰化縣 竹塘鄉 竹塘段 2510地號,面積 822 m2,持分 2/63,2.6 萬
2.
彰化縣 竹塘鄉 竹塘段 2511地號,面積 157 m2,持分 2/63,0.6 萬
拍賣紀錄 (1)
3拍,2026/7/8,總底價 3.2萬,保證金 0.6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0)
1.
現場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2510地號土地目前為雜木林;2511地號土地為巷道。債權人代理人具狀陳報表示現況為草叢與道路。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地上物未在拍賣範圍內,本件拍定後不點交。
2.
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2510地號土地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2511地號土地為特定農業區交通用地,土地使用分區有變更之可能,投標人應自行查證。
3.
土地係拍賣應有部份,共有人間占用情形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4.
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5.
非共有人拍定,土地共有人有依本拍賣條件履行之優先承買權,有二人以上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時,依各共有人應有部分比例定承買範圍。共有人如欲行使優先承買權,應就其共有之全部拍賣土地一併買受,另2510地號土地為重劃區內耕地,土地優先承買次序如下:
6.
本件土地承租人
7.
本件土地現耕共有人
8.
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9.
本件土地其他非現耕共有人。六、2510地號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所規定之耕地,私法人投標時,應符合該條例所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並取得主管機關許可應買之證明。
10.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參萬貳仟肆佰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土地增值 (2)
1.
彰化縣 竹塘鄉 竹塘段 2510地號
822 m2 × (2/63) × 1,300 元 - 2.6 萬元
= 0.8萬元
2.
彰化縣 竹塘鄉 竹塘段 2511地號
157 m2 × (2/63) × 1,300 元 - 0.6 萬元
= 0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25
1拍 部分點交
538.8 坪 / 55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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