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金拍 115彰金職平42一

彰化縣竹塘鄉廣福段7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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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17 ~ 2026/10/16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9.7
保證金:
7.9
總坪數:
22.1
坪單價:
1.8萬/坪
持分地坪:
22.1 坪
總現值:
21.9 萬
拍後增值:
-17.8 萬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竹塘鄉 廣福段 7地號,面積 2,298.7 m2,持分 2/63,39.7 萬
拍賣紀錄 (1)
3拍,2026/7/8,總底價 39.7萬,保證金 7.9萬,坪單價 1.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現場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7地號土地上佈滿未登記保存登記建物。債權人代理人具狀陳報土地為空地上有圍牆,有建物坐落,無人可詢問故無從得知建物使用情形,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上述建物占用基地之法律關係不明,建物未在拍賣範圍內,本件拍定後不點交。
2.
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土地使用分區有變更之可能,投標人應自行查證。
3.
土地係拍賣應有部份,共有人間占用情形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4.
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5.
非共有人拍定,土地共有人有依本拍賣條件履行之優先承買權,有二人以上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時,依各共有人應有部分比例定承買範圍。六、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者,並提出相關證明資料,有優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6.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單獨出價。
7.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參拾玖萬柒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竹塘鄉 廣福段 7地號
2,298.7 m2 × (2/63) × 3,000 元 - 39.7 萬元
= -17.8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25
1拍 部分點交
538.8 坪 / 55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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