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房屋現由債務人自住,房屋及其坐落之基地,拍定後依現況點交;民生段1193─27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為房屋左前側之巷道,係拍賣建物之社區出入通行所必需,債務人未實際占用,拍定後不點交。
3.
限制登記事項記載:「本件經114年3月27日屏潮字第4040號,預告登記請求權人:陳慧英,內容:為保全不動產所有權移轉之請求權,義務人:洪偉雄,限制範圍:全部(民生段1193─15地號土地及同段388建號建物)、27分之1(同段1193─27地號土地),114年3月31日登記。」嗣如經執行法院拍定,依土地法第79條之1第3項、限制登記作業補充規定第21點規定,於囑託塗銷查封登記時,一併塗銷上開預告登記,請應買人注意。六、本件拍賣標的388建號建物,其中部分建物係增建,拍定後就該增建部分,可否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由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與執行法院及本公司權責無關,且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亦有被拆除之風險,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意。
4.
本件萬巒鄉民生段1193─27地號土地土地目前供作道路使用,係拍賣建物之社區出入通行所必需,該土地之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拍定後不點交,請應買人注意。
6.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公司網址:HTTP://WWW‧T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