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金拍 115彰金職雨73

彰化縣和美鎮大雅段135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2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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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8/12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94.4
保證金:
58.9
總坪數:
41.8
坪單價:
7萬/坪
持分地坪:
41.8 坪
總現值:
94.1 萬
拍後增值:
-200.3 萬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和美鎮 大雅段 135地號,面積 830 m2,持分 1/6,294.4 萬
拍賣紀錄 (1)
2拍,2026/7/15,總底價 368萬,保證金 73.6萬,坪單價 8.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地政人員指稱:135地號土地上有南軒路295巷72號及旁邊鐵皮建物及空地(拍賣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內,且佔用法律關係不明,相關實際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證,風險自行負擔)。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無他項權利。
4.
優先承買權:
5.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十五日﹞若共有人中之一人得標拍定,其他共有人即不得主張優先承買。倘由非共有人得標拍定,而有多數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以各共有人權利比例計算或抽籤定之。
6.
本件拍賣土地上之建物所有人如合乎土地法第104條及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之承租人或地上權人之情形,該承租人或地上權人有優先承購權。民法第426─2條規定:「租用基地建築房屋,出租人出賣基地時,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承租人出賣房屋時,基地所有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承租人或基地所有人如主張優先承買應提出書面租賃契約或足資證明租賃關係資料到院始可主張(單純建物或基地所有權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第三人就優先承買權有爭議時,須俟該異議之訴判決確定後,法院再依訴訟結果通知勝訴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和美鎮 大雅段 135地號
830 m2 × (1/6) × 6,800 元 - 294.4 萬元
= -200.3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12
1拍 不點交
24.9 坪 / 13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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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 坪 / 13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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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24.9 坪 / 13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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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27.3 坪 / 151 萬
2026/8/12
1拍 不點交
17.9 坪 / 99 萬
2026/8/12
1拍 不點交
11.4 坪 / 91 萬
2026/8/5
1拍 部分點交
89.1 坪 / 3,270 萬
2026/9/16
1拍 點交
0.5 坪 / 10 萬
2026/8/5
1拍 部分點交
78.7 坪 / 1,412 萬
2026/8/6
2拍 不點交
89.8 坪 / 658.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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