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金拍 115桃金職九21乙

桃園市觀音區大堀段2302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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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14 ~ 2026/10/13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61.3
保證金:
32.3
總坪數:
24.6
坪單價:
6.6萬/坪
持分地坪:
24.6 坪
總現值:
78.3 萬
拍後增值:
-8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徐亦樑
徐亦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優室法拍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觀音區 大堀段 2302地號,面積 2,437 m2,持分 1/30,161.3 萬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1)
3拍,2026/7/8,總底價 161.3萬,保證金 32.3萬,坪單價 6.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拍賣之土地據地政人員指界稱
2.
2302地號上有一平房建物(門牌號碼新華路一段390號)占用,另依鑑價報告記載另有鐵皮屋占用,又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3.
上開不動產1宗應買,請應買人分別出價。
4.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壹佰陸拾壹萬參仟元,如有二人以上表示願意買受者,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5.
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6.
本件2302地號土地係拍賣所有權之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時,僅得對其有共有權之不動產為主張,經主張後,原拍定人不得拒絕承買其餘之不動產,請應買人注意。六、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上之其他建物(門牌新華路一段390號),非在拍賣範圍之列,且占有使用土地法律權源不明,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拍定後請自理;惟如係基於租地建屋關係而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者,則建物所有權人有優先承買權。
7.
本標2301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特定農業區之甲種建築用地,惟土地之實際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含是否有徵收或協議價購等情形),請應買人自行洽主管機關詢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
8.
本件標的物分甲、乙標分別拍賣,而各標內之土地應分別標價合併計價,各該總價應達底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如其中一標賣得之價金,足以清償強制執行之債權、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地價稅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亦不為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
9.
本件拍賣之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建物占用等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觀音區 大堀段 2302地號
2,437 m2 × (1/30) × 9,635 元 - 161.3 萬元
= -8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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