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4七98205甲

桃園市新屋區清華段663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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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2/2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17 週二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10
保證金:
62
總坪數:
162.4
坪單價:
1.9萬/坪
持分地坪:
162.4 坪
總現值:
182.5 萬
拍後增值:
-127.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徐亦樑
徐亦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優室法拍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4)
1.
桃園市 新屋區 清華段 663地號,面積 1,217 m2,持分 1/4,175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2.
桃園市 新屋區 清華段 655地號,面積 190 m2,持分 1/4,28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3.
桃園市 新屋區 清華段 660地號,面積 100 m2,持分 1/4,15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4.
桃園市 新屋區 清華段 662地號,面積 640 m2,持分 1/4,92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8)
2.
本件標的於114年9月22日經地政人員指界,655地號土地為雜林地;
3.
6 63地號土地為農田;660地號土地為雜林地。
4.
本件係拍賣標的物之應有部分,兩造未陳報共有人間有分管約定及現實佔 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
8.
本件標的使用分區均為特定農業區,使用地類別均為農牧用地,請應買人 參考,如有相關使用限制,請逕向主管機關洽詢。
9.
本件拍賣標的
10.
663地號土地上有種植農作物,惟該等農作物為何人所 種植,以及其占有利用拍賣標的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且前開農作物非屬本件 拍賣範圍,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自行解決。 六、本件標的係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稱之耕地,其應買資格與使用限 制,請應買人自行查明該條例後始投標應買(若須提出經主管機關許可承受之 證明文件者,該證明文件應與投標書一併封存投入標匭,否則投標無效)。
12.
地政局之查封指界,要與鑑界程序不同,僅得為約略指述,故請應買人必 須自行查明本件土地之坐落位置,且鄰近之通路是否為既成道路,亦或為私人 土地而有袋地通行之問題等,亦請須自行查明。再有無特殊情事,例如土地上 下或附近有無墳墓、畜牧場、電線杆電箱、防空洞等設施或文化遺跡以及是否 為袋地、土地上之林木有無經主管機關列管為老樹等情事,請投標人或承受人 須自行查勘,而倘有以上情事者,拍定後均須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
13.
刊登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 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土地增值 (4)
1.
桃園市 新屋區 清華段 663地號
1,217 m2 × (1/4) × 3,400 元 - 175 萬元
= -71.6萬元
2.
桃園市 新屋區 清華段 655地號
190 m2 × (1/4) × 3,400 元 - 28 萬元
= -11.9萬元
3.
桃園市 新屋區 清華段 660地號
100 m2 × (1/4) × 3,400 元 - 15 萬元
= -6.5萬元
4.
桃園市 新屋區 清華段 662地號
640 m2 × (1/4) × 3,400 元 - 92 萬元
= -37.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3/17
1拍 點交
65.6 坪 / 546 萬
2026/3/4
1拍 不點交
4.3 坪 / 39.7 萬
2026/2/26
2拍 不點交
33.3 坪 / 800 萬
2026/3/11
3拍 不點交
15.8 坪 / 38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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