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拍賣土地、建物均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共有人間亦無分管契約,548─
4.
651─17地號土地為道路,651─17地號土地為空地,面對建物右側大門無法開啟,由左側大門入內,據在場債務人親友稱建物後方廚房及屋突有增建,兩建物後方相通,有漏水、壁癌之情形,現為債務人之家屬及共有人占有使用,無出租、出借之情形,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9.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應係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應就其擁有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倘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時,則由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按權利比例共同承買。六、建號
10.
1427建物係增建部分,得標人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及被拆除之危險。
11.
依雲林縣臺西鄉公所、雲林縣政府函,拍賣548─19地號土地為
13.
943號使用執照之建築基地;549─4地號土地為
14.
雲營使字第942號使用執照之建築基地,拍定後就土地之利用限制,請應買人自行向主管機關查明。
15.
本案拍賣建物,尚無顯著資料顯示拍賣建物有發生非自然死亡事故、輻射污染、海砂屋、地震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