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均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551地號為屋旁水溝空地;197地號為巷道,拍定後均不點交。
6.
197地號土地為特定專用區特定目的事業用地,現作為巷道使用,無簡化共有關係之必要,依目的性限縮解釋,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7.
551地號土地一般農業區交通用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對上開標的物行使優先承買權,原拍定人對其餘標的物不得拒絕應買。六、無抵押權設定。
9.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