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金拍 115橋金職申216

高雄市美濃區崇雲段748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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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8/12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3
保證金:
16.6
總坪數:
17.2
坪單價:
4.8萬/坪
持分地坪:
17.2 坪
總現值:
22.2 萬
拍後增值:
-60.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美濃區 崇雲段 748地號,面積 853.3 m2,持分 1/15,83 萬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法院筆錄 (10)
2.
本件土地於民國114年12月4日現場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此土地部分為道路、部分為建物(門牌號碼美濃區下竹圍2─3號、2─2號、2號、6─1號,另一建物無門牌)、零星香蕉樹,另債權人代理人稱為共有人使用中;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7.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土地上建物、作物不在拍賣範圍。查封時,客觀上債務人未占有特定部分使用,拍定後不點交。六、非土地共有人拍定者,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由土地共有人拍定者,其他共有人即不得再行使優先承買權。但共有人與非共有人共同投標而得標者,即與非共有人拍定無異,他共有人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
8.
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則就拍賣土地有優先於共有人之承買權,如就優先購買權之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判決為準。
9.
本件土地登記謄本固記載已興建農舍,惟依高雄市政府地政局美濃地政事務所114年11月24日函所示,此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為一般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非屬農業用地,其地上建築物非屬農業發展條例所規定農舍。
10.
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11.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2.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3.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公司網址:HTTP://WWW‧TF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美濃區 崇雲段 748地號
853.3 m2 × (1/15) × 3,900 元 - 83 萬元
= -60.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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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8/12
1拍 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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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8/12
3拍 不點交
371.2 坪 / 230.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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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點交
115.3 坪 / 1,583 萬
2026/8/19
1拍 不點交
137.6 坪 / 21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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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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