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查封筆錄、鑑價報告記載:999地號土地其上坐落89建號建物(有增建,經測量暫編定為8 9-
3.
89-19建號),建物後方些微空地,增建三層牆壁有裂痕,室內部分牆壁破損,室內 木質裝修部分損壞。標的現為債務人自住使用。本件拍定後點交。
4.
本件除應買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其等均欲優先承買,以抽籤定之。本 件係變賣共有物,依民法第824條第7款,共有人就本件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買權
6.
89-19建號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 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此部分由買受人自理。另該建築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 認定係屬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且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 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7.
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