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地政人員指界測量稱,278建號建物一樓後面廚房、建物旁附屬建物(一層鐵皮頂)為增建,二 樓有前、後陽台、雨遮 增建,三樓(除梯間外)均為增建。上開附屬建物與主建物相連,有小門相通,供債務人及其 家屬作為倉庫使用。據在場之債務人及家屬稱,建物為其與家屬居住使用。建物經履勘結果研 判尚可見有使用居住跡象,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尚無顯著資料顯示拍賣建物有發生非自然 死亡事故、輻射污染、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或火災受損情事,應買人如有其他欲明瞭 之情事,請自行查證。拍賣建物若由債務人及其家屬自住、無出租出借情形所述屬實,拍定後 得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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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項權利: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六、其他事項:一278-1建號建物係增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且有占用鄰地,得標人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 轉登記及被拆除之危險,請應買人注意。 二依雲林縣林內鄉公所114年11月5日林鄉建字第1440009675號函文,拍賣之土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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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營使字第011號使用執照(起造人、層棟戶數:二層、五棟、五戶)在案,相關套繪管制 請應買人自行向主管機關查明,拍定後不得以拍賣之土地有使用上限制為由聲請撤銷拍定。